近日有報道指位於新馬路與十月初五街交界的六國飯店原本被保留的立面已經大部分被拆除。文化局昨(18)日表示,六國飯店為文物建築,規定不準拆除,相信有關情況是屬於殘舊剝落,並非被拆除。
文化局稱,2014年發現六國飯店外部牆體進一步惡化,已主動要求業權人恢復六國飯店的立面原貌,還原其原有的建築藝術價值特色。有關計劃已入則工務局跟進。
文化局又指,六國飯店毗鄰興建的新東方商務賓館所在地段原為一片空地,文化局表示,基於文物的識別性原則,不建議仿造文物,但要求新建築必須與原建築群有所識別,如塔石衛生中心與毗鄰歷史建築群的成功案例,因此已在回覆有關街道準線圖諮詢時,發表了要協調建築群的整體高度、柱廊及外立面材質之意見,包括建造騎樓(柱廊)、其高度與相鄰建築一致、粉刷牆身等,同時,亦對新建築的木製或金屬製有色門窗的材質作了規定。
文化局表示,六國飯店為文物建築不可拆除,要求業權人恢復飯店立面原貌。(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