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家團買賣預約合同被取消

黃潔貞:不要忽略經屋建立原意
12/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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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上月解除61個經屋家團的買賣預約合同,在坊間引起熱議,受影響的家團反映解約主因是經屋做契時間過長,期間會發生婚姻或繼承等家庭變化,但是之後完全跟隨房屋局的指示,處理和申報變化狀況,最後卻還是被房屋局解除經屋買賣預約合同。有未立契的經屋業主擔心不知將來局方還會用甚麼條文因不同理解而收樓。立法會議員黃潔貞在立法會會議上促房屋局應檢視相關解約決定是否完全合理,不要忽略經屋建立的原意是為更好滿足居民的家庭發展需要。

合資格的經屋申請家團,在房屋局辦理「上樓」合同。 (資料圖片)

議員黃潔貞在昨(11)日立法會全體會議在議程前發言,表示關注近期61個經屋家團的買賣預約合同被取消事件。她認為,當局應檢視相關決定是否完全合理,並盡早釐清責任,檢視當局在有關程序上有否瑕疵或不公。

黃潔貞會後受訪稱,政府現階段最重要是處理受影響的家團。 (歐陽振華攝)

她表示,政府為解決居民實際需要而興建經屋,但倘若家團成員因等候上樓,以致長期無法結婚或繼承,是間接限制了居民的家庭生活,似乎與原意有所矛盾,更忽視了居民的家庭發展需要,明顯抵觸《家庭政策綱要法》。

黃潔貞會後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政府現階段最重要是處理受影響的家團案例,有關當局要明晰怎去處理,不要因對法律的見解不一致而影響家團成員得到經屋。

她又表示,在現時沒有改變法律條文的前提下,依然要影響家團在行政程序上訴的話,只會令到居民與政府之間產生對立,造成勞民傷財的情況。如果行政程序過長,或者會拖延到家團結構出現家人死亡或者婚姻狀況等改變,到做契前一刻令到他們不能入住經屋,甚至要取消預約買賣合同。

房屋局上月指有61個家團因預約買受人、其配偶或家團成員在澳門持有居住用途的物業,已被解除或正進行解除買賣預約合同的法律程序。房屋局亦公開回應收樓的做法旨在確保公共房屋資源的合理利用。

政府為解決居民實際需要而興建經屋,倘行政程序時間過長導致做契失敗,似乎與原意有所矛盾。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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