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17日,澳門愛護動物協會(ANIMA)的社交平台FaceBook頁面轉載了一條男子虐狗的片段,在ANIMA影響力的協助傳播下,大批網民觀看後紛紛表示憤怒和不滿,而其後該男子更被證實為司警刑偵人員。司警對有關人員開展紀律程序,而當事人亦已透過拍片向公眾道歉。當事件逐漸淡出人們視線之時,有葡文媒體在上周五(7日)報道稱,愛護動物協會主席Albano Martins因此前轉發該片段,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截至昨日下午, 司警人員虐狗視頻片段在ANIMA的FaceBook頁面上仍然存在,並顯示共有超過65,000次播放。 (視頻截圖)
本報昨(9)日聯絡到Albano進行訪問。Albano表示,自己收到通知在本月6日前往司法警察局,他將當日的所見所為、包括轉載片段,原原本本地告知警方。隨後,警方便告知他已被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Albano坦言,自己作為愛護動物協會的主席,揭發違法虐待動物的行為是自己的責任,就算時光倒流回到當日再選一次,他還是會作同樣的處理。Albano指出,他轉載的視頻不算十分清晰,不能分辨當事人面容,只能看到動作,亦沒有提及地址。他認為自己並沒有嚴重侵犯當事人私隱,而且,「難道私隱比一條生命更重要」?
截至昨日下午,該視頻片段在ANIMA的FaceBook頁面上仍然存在,並顯示共有超過65,000次播放。在Albano看來,自己轉載片段的動機並不是要「火上加油」,而是希望教育社群,令市民認識到虐待動物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Albano亦反覆向記者提及,今次司警人員涉案只是個別事件,在以往工作中接觸到的警察都是非常熱心、樂於協助,他並無意針對某一群體。
今年68歲的Albano是葡國人,在澳門生活了36年有多,由於家人都在葡國,他平日的時間就只有「 工作、工作、工作」。在訪問期間,Albano經常要中斷訪問接聽電話,處理拯救動物行動。他略帶無奈地表示,一直覺得自己是「good guy」角色,誰知今次自己卻成為了「bad guy」。在事件被報道後,開始有各路媒體接觸採訪Albano。在最後,他向記者開玩笑道,希望頻繁受訪不會「將自己送入牢房」。
本報昨日聯絡到愛協主席Albano進行訪問。Albano表示,自己作為愛護動物協會的主席,揭發違法虐待動物的行為是自己的責任,就算重來自己也會這樣選擇。 (陳駿騏攝)
罪成與否公眾利益界定是重點
最重可判一年徒刑或120日罰金
律師洪榮坤(下圖)昨日受訪表示,轉發司警虐狗視頻案發生當時,《動物保護法》已生效,若片段是涉及公眾利益應該不構成犯罪,要視乎如何界定是否涉及公眾利益。他又指,虐狗片段中並沒有清晰影到涉案人的樣貌,處於的位置是天台亦不屬於私人地方,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仍有待商榷。記者至昨日截稿前未能聯絡個資辦及司警。
洪榮坤稱,Albano Martins有可能是觸犯「與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不相符或在不符合使其合法化的文書的情況下移走或使用個人資料」這一條款,可處最高一年徒刑或120日罰金。但事件當中是否涉及收集個人資料,就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洪榮坤又質疑,若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應由當中的事主去舉報,假若是由司警局起訴確實感到奇怪。
現時網絡上充斥各種隨手拍攝的視頻或照片,洪榮坤提醒,相關行為相當容易觸犯《個資法》,若相關影像能清楚顯示對方容貌,並在網上發放進行傳播行為,即有可能構成侵犯個人私穩。即使傳媒在交通意外或其他報道時都應為當事人「打格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