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辯護律師要求重聽庭審錄音

何超明妻涉「筍價」購「海天居」單位
30/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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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明妻涉「筍價」購「海天居」單位

剛接手為前檢察長何超明辯護的律師潘愛儀,昨日在庭審前向法庭申請重聽早前的庭審錄音副本,又解釋稱雖然法庭給予20日時間,至今仍未看完相關的案卷卷宗。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回應稱,可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

剛接手替何超明辯護的律師潘愛儀昨日指,20多日還未看完宗卷,希望法庭再給予多些時間。 (劉凱輝攝)

在庭審上,法庭繼續傳召廉署調查人員出庭作證,就清潔及管理合同工程判給部分作證。證人表示,這一部分共有120項判給,涉及金額為2,960多萬元,證人在庭上展示一份檢察院首次向涉案公司判給工程的建議書,而建議書則是由涉及何案的另一被告陳家輝所撰寫,內容包括指當時的公司有進步空間,相關服務上需要進步空間,希望換公司,所以希望改判給成立只有十多日的涉案公司。

辯方律師盤問證人,有沒有求證過前一間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時,當中有沒有收過投訴,又或有不足之處才要换公司?證人回答稱,雖沒有這部分資料,但涉案公司承批檢察院清潔服務後,其實都是分判回之前曾向檢察院提供服務的公司,而涉案公司收取的金額,亦會較前一間公司高出15%。

證人又稱,首次判給涉案公司的建議書,都由陳家輝撰寫及黎建恩同意,最後由何超明批准。此外,證人稱,涉案公司表明會在承接檢察院的兩個貨倉管理服務後,再聘請一批清潔人員、管理員和值勤人員等,但廉署在調查時發現,涉案公司的社保供款紀錄中,兩個貨倉只登記同一名報稱看更的人士。辯方答辯稱,或者是涉案公司沒有為僱員供款所致。

另外,在昨午的庭審中,法院傳召三名證人,分別是保利達洋行地產銷售員、管理層人員及一名會計,就何超明太太周小芙持有的海天居單位作證,三人均稱不認識何超明及周小芙。

證人稱,集團老闆柯為湘曾於2008年底,指示將一個價值近800萬元的「海天居」樓花單位,以75折售予涉案商人麥炎泰,並稱是「朋友價」。其後麥炎泰表示,希望將單位轉讓給周小芙,並獲柯為湘同意。

柯為湘又叮囑證人稱,由於母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佔「海天居」項目的80%權益,提供折扣會分薄股東權益,買賣合同只能寫原價,並著令要妥善處理。最終折扣差額由柯為湘擁有的獨立公司支付,但保利達洋行先後發出四張單據,顯示收到由周小芙支付的差額。

控方質疑保利達集團虛構有關單據,又詢問三名證人如將有關單據送往香港聯交所,公司會否為此受到調查?三名證人均表示不同意是虛構,又認為是慣常做法,只是為客人提供折扣,控方續稱,事件會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另外, 何超明在下午庭審完結前再次發言時稱,從來不知道購買上述單位存在折扣,又指單位原本是買來送贈父親,但由於父親已老邁,將來可能牽涉遺產處理等問題, 此外, 亦由於自己在澳門太出名,最後決定單位業權由太太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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