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司機指工資低任勞任怨

何超明叮囑:唔清楚嘅嘢講少啲
30/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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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明叮囑:唔清楚嘅嘢講少啲
何超明叮囑:唔清楚嘅嘢講少啲

初級法院合議庭昨日下午繼續審理何超明涉貪案另外九名被告,其中只有四名被告出席,包括商人黃國威、麥賢泰、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前檢察長辦公室顧問陳家輝等。合議庭傳召曾擔任何超明司機的麥克寧繼續作證,不過,麥克寧在開庭前突然要求澄清有關前天(28日)提及的簽收電話費單、支票、轉職等問題。

麥克寧(下圖)指,曾以「公務」為由簽取王顯娣的電話費單,原本以為該電話為客人所用,所以才簽名。後來發現電話為王顯娣所擁有,最後拒絕簽名。他在庭上不斷重複稱,「已經為了電話費單嘈了很多次,一直陸陸續續不肯簽單,因為電話唔係我(麥克寧)用。」最後在2013年8月,為王顯娣的電話費最後一次簽單。

在簽收支票方面,麥克寧指,人事財政廳曾多次要求王顯娣簽收支票,但由於王顯娣人在成都,未能簽收,何超明才叫麥克寧代收。

另外,麥克寧為何超明擔任司機一段時間後,便晉升為「精密儀器助理技術員」,薪俸點195。他指他的工作量比一般文職辛苦,工種包括為何超明擔任司機、洗魚池、隨傳隨到、辦理粵澳兩地車牌等。

在法庭上顯示何超明和麥克寧的監聽紀錄,紀錄顯示麥克寧在前往廉政公署的前一天,雙方曾通電話,何超明當時對麥克寧說:「冇肯定的話,唔知、唔清楚,盡量講少啲」,又指「唔記得,千祈唔好講」。案件於周五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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