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今日下午進行本年度第三次會議。列席會議的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 社保在會上引介有關臨時性殘疾保障津貼的長遠發展福利方案,現時由社工局發放的殘疾保助津貼及社保發放的殘疾金的申領要件最大不同是受益人殘疾狀況是在取得社保障制度前後出現,兩者都是互保措施。就臨殘津成為長期方案,社保及社工局雙方曾召開多次回議,去年已達成共識,要在全民覆蓋的社保制框架下處理,因此建議修法,刪除殘疾金中關於需在取得受益人資格後才出現殘疾狀況的申領要件,讓殘疾人士平等享受社保制度的權利。成功修法後,社工局將取消發放臨殘保,改由社保發放,金額將維持每月3,450元。
容光耀指出,會上勞資雙方對修法意見一致讚成,認為修法能完善制度,又指社保早前已向復康事務委員會提出修法的意見,亦得到正面回應。社保將於短期內提交修法建議書,但估計未能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討論,要待新一屆會期成立才呈交立法會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