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有關部門上周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內容包括,自2017年3月25日起,廈門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當地限購一套住房;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後滿兩年方可轉售;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三年。
廈門市內新購住房需取得產權證後滿兩年方可轉售。(互聯網圖片)
另外,通知還要求廈門市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託許可權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資訊,須標明房源資訊編碼;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