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日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為進一步促進該市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即日起調控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長沙自3月20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互聯網圖片)
具體措施包括:一、首套房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二、對擁有一套普通住宅(面積不超過144平米)並已結清相應房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宅,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若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宅,最低首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這兩條措施將在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限長沙經開區、星沙區域)範圍執行。
另外,停止執行「職工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五年心上,且自繳存之日起夫妻雙方均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包括提取和貸款),其家庭已有兩套(含)以下住宅,且住房建築面積合計不超過230平方米,再次購買改善性住宅,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住房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