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禮上訴得直 地權爭議未平

桃花崗商販德姐:唔捨得呢個家
08/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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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崗商販德姐:唔捨得呢個家

商人丁文禮被控以詐騙方式取得「桃花崗」土地案件,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被判無罪,但「桃花崗」土地案仍未了結,在「桃花崗」經營的一眾小販,仍要面對發展商羅盛宗索償100萬元的訴訟,案件將在下月25日開審。羅盛宗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桃花崗」土地必須發展,將會透過律師與商販的代表律師探討是否有協商的機會,若不能協商,只能循司法途徑解決,意味著官司將會再拖一段時間。

桃花崗內的攤檔多已結業,僅存的亦幾乎無人光顧。(陳駿騏攝)

桃花崗在羅若翰神父街位處紅街市旁一條寧靜的街巷,新生代的澳門人未必會知道該個「世外桃園」,但老街坊都習慣將其稱為「桃花崗」。那裡原本有咖啡檔、餅店、小販檔,大多商販已經在此經營了30 個年頭,一直相安無事。惟自商人丁文禮於2009 年聲稱擁有地段業權開始,「桃花崗」八年來一直被官司纏身。

商人丁文禮被控以詐騙方式取得「桃花崗」土地,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改判無罪。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上周五(3日)作出裁決,改判丁文禮無罪後,本報記者日前到「桃花崗」了解,發現一幢已差不多竣工的高樓已經從「桃花崗」旁拔地而起。除了經營成衣檔的繆鳯德(德姐)之外,已經不見有其他商販繼續在「桃花崗」內經營。

德姐表示,由於發展商在「桃花崗」加設圍板和鐵閘,加上毗鄰地盤車輛出入口、施工噪音大,令販商生意一落千丈;加上民署2011年開始不再向小販發牌,有數間鋪位早已結業,現時「桃花崗」已經「人面全非,搵個人行過都冇」。

德姐表示,自己從小在此處經營成衣檔,已經將桃花崗當作家園。 (陳駿騏攝)

商販德姐:判決不公道

對於今次終審法院的判決,德姐直言覺得判決「不公道」、「個心好唔舒服」,又指自己數十年來已經將「桃花崗」當作家園,因此即使不獲民署發牌經營,仍然決心守著這個幾十平方呎不到的檔口,只是一想到未來或許要離開這個滿載回憶與人情味的「家」,心中總有不捨。

一眾商販曾於2013年入稟法院申請「和平佔有」桃花崗,並凍結地段業權,正候法庭審訊,而於2012年從丁文禮手中購入桃花崗地段的商人羅盛宗表明不能接受,強調官司歷經5年,損失難以估計,希望可以盡快發展「桃花崗」土地;將會透過律師與商販們的代表律師探討是否有協商的機會,若不能協商,只能循司法途徑解決,追討賠償。

民署六年前停發牌照 販檔漸人去樓空

澳葡時代的市政廳、回歸後的民政總署都把「桃花崗」當作公家地發牌,期間沒有任何業權人出現或行使任何擁有權。直至2009年,地產商丁文禮聲稱,持有2004年法院的判決書,表示已透過「和平佔有」方式獲得該土地擁有權,要求商販搬遷;民政總署亦於2011年起,陸續停止向商販發出經營牌照。

商販細閱丁文禮出示的法院判決書後,質疑有人提供假文件及假證供,於是向檢察院檢舉事件。檢察院調查後,控告丁文禮「加重詐騙」及「虛假聲明」兩項罪名。2014年9月,初級法院合議庭裁定丁文禮兩項罪名不成立。檢察院隨即提起上訴;2015年7月,中級法院判決商人丁文禮「加重詐騙」罪名成立,判處四年徒刑,同時宣告鄰近羅若翰神父街面積合共379平方米土地的所有權收歸國有。丁文禮不服判決,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最終改判罪名不成立。

「桃花崗」原本有咖啡檔、餅店、小販檔,大多商販已經在此經營了30 個年頭。 (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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