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判丁文禮罪名不成立

桃花崗小販批「判決不公道」
05/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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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崗小販批「判決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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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崗小販批「判決不公道」

持續多年的「桃花崗」地權案近日又有新發展,終審法院於上週五裁定撤銷中級法院的判決,改判商人丁文禮加重詐騙罪名不成立,而此前中級法院將桃花崗土地收歸國有的判決亦被撤銷。商人丁文禮被判無罪,而「桃花崗」一眾小販就仍面對發展商羅盛宗索償100萬元的訴訟,有關案件將在下個月25日開審。

羅若翰神父街位處紅街市一旁,新生代澳門人未必會知道該處,但老街坊都習慣將其稱為「桃花崗」。那裡有咖啡檔、餅店、小販檔,大多攤販已經在此經營數十年。在2009年,商人丁文禮聲稱自己已經透過和平佔有取得了桃花崗土地所有權,要求小販搬遷,其後丁文禮將桃花崗地權出售予另一發展商羅盛宗。

一眾小販向檢察院檢舉事件,檢察院調查後控訴丁文禮加重詐騙及虛假聲明兩項罪名,2014年九月初級法院合議庭裁定丁文禮兩項罪名不成立。檢察院和輔助人隨即提起上訴,到了2015年七月,中級法院判決商人丁文禮觸犯相當巨額詐騙既遂罪,判處四年徒刑,同時宣告鄰近羅若翰神父街面積合共379平方公尺土地的所有權收歸國有。丁文禮不服判決,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經過漫長的法律訴訟,直到上週五(三月三日),終審法院作出了裁決,改判丁文禮無罪。而現在的桃花崗,旁邊一棟嶄新的高樓已經拔地而起,接近完工。記者今日前往此地,除了經營成衣檔的繆鳯德(德姐)之外,不見有其他攤販經營。德姐表示,由於發展商立起圍板和鐵門,加上車輛出入、施工噪音大,桃花崗一帶「搵個人行過都無」,攤販生意一落千丈,有數間鋪位已經結業。對於今次終審法院的判決,德姐表示覺得判決「不公道」、「個心好唔舒服」,直言自己數十年來已經將桃花崗當作家園,一份感情割捨不下。

目前德姐等一眾小販仍要面對發展商羅盛宗的索償官司,羅盛宗向丁文禮購買桃花崗土地後,於2013年向小販索償100萬元,作為「未有發展的時間損失」,案件將於今年四月25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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