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獲走私鮮活食品

合共逾50公斤
04/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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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共逾50公斤
合共逾50公斤

海關於昨日在澳門市內巡查期間,查獲一名食材收集者,涉嫌走私及銷售未經檢疫鮮活食品,共檢獲合共52.2公斤,包括事件中檢獲的鮮活食品包括23.2公斤家禽及18.1公斤鮮豬肉,其餘魚類和豆類製品各有5公斤裝

海關隨即通知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作進一步跟進,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有關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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