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昨日(3月2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3月3日起進一步調整住宅限購政策。通知內容包括擴大限購實施範圍,將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範圍;暫停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宅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以及已擁有一套及以上住宅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以及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買樓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表示,此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杭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