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頭盔型號需合法

市民上網查違者可被處
01/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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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上網查違者可被處

《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今年6月13日生效,屆時本澳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必須佩戴,獲交通事務局核准型號的防護頭盔,違者可被科罰款。

交通局至今共接獲132款摩托車頭盔型號申請,初步已有19款頭盔基本符合審批要求,局方會持續將審批資料上載至網頁www.dsat.gov.mo,呼籲市民在選購頭盔時,除要注意有關頭盔是否符合行政法規規定的八款技術標準外,可先瀏覽相關資料。

根據統計,截至2月27日交通事務局共接獲132款摩托車頭盔型號核准的申請,初步已完成19款審批,全部基本符合要求,其餘仍在審批中,待完成後將陸續上載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at.gov.mo,市民可登入該網頁點擊公共服務選項中摩托車頭盔查閱相關審核資料,包括申請核准頭盔之商標、型號、技術標準、認可編號、圖片及審批結果。交通事務局將已獲核准的防護頭盔型號,上載網頁供市民參考。

交通局己將19款符合審批要求頭盔資料上載網站。 (交通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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