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管教兒童適得其反

團體籲家長 正視教育方法
01/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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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籲家長  正視教育方法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在去年10月正式生效,在《家暴法》下,體罰兒童都是刑事罪行,警方處理的九宗家暴案件,其中一宗涉及兒童被家暴,其母被拘捕。有意見指出,在警方和社服機構的支援下,夫妻之間的施虐行為較容易被檢舉揭發,但擔憂涉及針對兒童的家暴行為就難於被發現。

《家暴法》在去年10月正式生效後,體罰兒童都是刑事罪行,警方處理的九宗家暴案件,其中一宗涉及兒童被家暴,其母被拘捕。 (資料圖片)

澳門防止虐待兒童會多年來從事保護兒童及社區教育工作,其下屬護兒中心主任李文靜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當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後,會派遣同事進行家訪調查,了解家庭,包括兒童年齡、家庭背景、家人關係等情況,亦會注重觀察兒童有否受傷。

李文靜指出如果經過整體評估,認為個案屬於高危的話,中心將會通報社會工作局,透過協同會議判斷個案是否涉及家暴行為。如果家庭需要長期跟進,中心會與社工局一同制定後續跟進計劃。

在實際工作中,李文靜觀察到有不少家長都認為,以管教為目的對兒童進行體罰是合理的,但李文靜直言,體罰兒童會帶來很多負面後果,不但未能夠讓兒童思考理解自身錯誤,反而會使其誤解暴力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如果家長在自身情緒激動的時候管教子女,很容易會出手過重,或者用很過分的語氣苛責小朋友。李文靜續指,長期經歷或者目睹暴力的兒童可能會效仿暴力行為,亦會出現精神緊張暴躁情況,長遠而言會影響家人關係。

李文靜表示,雖然家長單次體罰的行為未必去到觸犯《家暴法》的程度,但如果長期打罵兒童,將會對心理健康有嚴重影響。

由於兒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表達能力可能不足,一些體罰甚至家暴的情況未能及時被發現,李文靜表示,中心透過在學校舉辦講座或活動,教導小朋友如何自我保護。

此外,李文靜指出,隨著《家暴法》實施,整體社會大眾保護兒童的意識有所提高,中心接到的求助電話多數是來自「隔離鄰舍」,又或者是受害者的親友,但亦有少量情況是家長自身致電求助。中心亦呼籲對子女教育有疑問、或者需要專業意見的家長盡早踏出第一步,了解與子女正確相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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