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修改預防洗黑錢和預防恐怖主義犯罪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列席會議。政府代表向委員會介紹了修改法案的原意、以及將洗黑錢上游犯罪獨立成罪的取向,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在會後表示,委員取得共識一致認同,將會與法律顧問繼續完善工作文本,爭取在今年三月底前完成,再提交立會全體會議審議。
鄭志強引述政府代表稱,本次法案修改文本中建議將洗黑錢與其上游犯罪相獨立,有助加快處理檢控工作,堵塞漏洞。法案中列明的上游犯罪包括賄賂貪污、走私或貿易犯罪、操縱賣淫犯罪等等眾多種類,這些犯罪行為所獲得的非法利益亦即是所謂的「黑錢」。法案建議,即使上游犯罪行為是在澳門以外地區所犯,或者上游犯罪未被判刑,亦不影響清洗黑錢犯罪的定罪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