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梨頭南街日前發生一宗令人震驚的風化案,一名在讀高二的17歲男學生涉嫌尾隨非禮一名11歲女童,而且作案手法似早有預謀。警方接報後迅速拘捕疑犯,並控告其「性脅迫犯罪」。根據本澳法例,「性脅迫犯罪」可科處的二至八年刑期,由於被害人未滿14歲,疑犯的刑期可能要面臨增加三分一的處罰。
司警今天(2月28日)表示,疑犯在本月24日,尾隨被害人到沙梨頭南街的居住單位,在大廈走廊詢問同層有沒有補習社,女學生見對方著校服一時放下戒心,但兩人走到大廈防煙門時,疑犯突然發狂,打開防煙門將女學生推入後樓梯,逼她到牆邊然後對她上下其手,性侵行為持續兩三分鐘。直至被害人大哭,疑犯才沿後樓梯逃離現場,女童翌日由家人陪同報案。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疑犯一早已在大廈附近流連,見女童步入大廈就尾隨進入,而且在女童住所下兩層先出電梯,然後跑到同層單位假扮偶遇,昨日警方到疑犯學校將他帶走,他承認一時沖動而犯罪。司警將以性脅迫犯罪,把疑犯移送檢察院。由於被害人未滿14歲,刑罰是可科處的二至八年,再加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