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今日下午續審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法院再次傳召5位證人作供,證人均曾為檢察院或何超明直接及間接提供服務公司的負責人,其中一名工程公司負責人張先生表示,曾以二判的方式承接檢察院的金屬探測儀的保養合同,而提供工程判給則來自「力基」及「寰通」兩家懷疑空殼公司,張先生亦表示,所有判給工程或詢價都由「威哥」黃國威聯絡。
另一名證人亦表示曾負責檢察院的冷氣或水電等保養及維修工程,同樣承接自力基工程顧問公司,由黃國威親自詢價及聯絡。證人指為檢察院進行維修服務時需簽上「力基」的名號,為大判公司的要求,亦屬一貫慣例。辦方律司詢問證人是否知道黃國威公司收取多少費用時,證人表示礙於禮貌及行規不便過問,庭上出示一張文件顯示,同一工程中黃國威的公司收取58000元的費用,而證人提供服務的公司則只有收取22100元的費用,證人得知後亦大呼「估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