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近,有媒體發現不少人通過如「58同城」、「趕集網」分類訊息網站等平台,出售猴年央視春晚現場門票,每張票要價甚至被標到88,000元(人民幣,下同)。賣家聲稱,「票源來自央視內部人士,位置隨機,成交後,買家需預付30,000元押金和身份證影本,交至央視實名審核,如無犯罪紀錄就能過審」。另一名淘寶賣家表示,「現時票還沒 出,只能預訂,絕對保真,圓桌票一張80,000元,散座票一張40,000元」。
有人在網上兜售2016年央視春晚現場門票。(互聯網圖片)
對此,中央電視台辦公室工作人員前日表示,「春晚門票從未授權對外出售,希望市民不要上當受騙」。央視春晚劇組在2014年、2015年也發布過聲明,「發現有人在網上售賣春晚彩排、直播門票,央視從未以任何方式、管道銷售春晚門票」。有律師稱,此舉屬於違法行為,偽造、變造、倒賣文藝演出票入場券或憑證,處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嚴重者涉嫌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