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間公司的微信編輯小馮,去年臨近「雙11」購物節時,發表一篇文章批評網購平臺,卻誤將「天貓」寫成「淘寶」,遭淘寶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可謂是一字萬金。據《河北商報》報道,小馮將《人民日報》的一篇文章改名並加入自己的觀點後發布。原文是關於質檢總局對天貓、京東等平臺上的11種電商平臺開展產品品質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的結果,並不涉及淘寶。
而小馮憑自己的經驗認為,淘寶就是天貓,將文章中的「天貓」改成「淘寶」。雖然文章在16個小時後, 就因舉報而被刪除,小馮亦曾致電淘寶道歉,惟對方卻要求走法律程序。小馮坦言,因為事件,自己承受無窮壓力,打算下月21日獨自到杭州應訴。淘寶和天貓雖同屬阿里巴巴旗下,但天貓的商家是企業,而淘寶的商家有企業也有個體經營者。
河南網編誤將「天貓」寫成「淘寶」,遭淘寶索賠千萬。(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