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現時註冊機動車已逾25萬輛,全都擠在33平方公里的地方,令65萬澳門居民每天都吸入大量汽車尾氣,要使本澳居民健康優化,電動車替代傳統燃油汽車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愈來愈高。澳電及當局計劃在公共停車場增加電動車充電站,無疑有助推動電動車「落地」,但除了硬體的增加,如何做好電動車輛推廣和使用規劃,並完善相關法規同樣重要。
機動車輛尾氣污染是本澳主要空氣污染源之一,特區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中提及,未來五年內當局將會制定推廣電動車輛等環保車的短、中、長期規劃,推動電動車普及應用、研究制訂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安裝指引等,可見政府對發展「綠色出行」的決心。
然而,電動車在本澳的引入已有一段時間,礙於推廣力度未夠、硬體充電設施不足、法規配套未清晰界定,社會和市民對電動車的認識及接受程度未如理想。根據交通事務局的資料,截至去年3月,全澳電動車僅有140多輛,包括80多輛電單車,50多輛私家車。
澳門地方細小,電動車的續航能力及輸出應付有餘,但即使當局近年設有免稅措施,電動車價格依然昂貴,往往是一般汽車的一倍以上,加上充電設施稀缺和配備嚴重不足,令不少市民卻步,形成惡性循環。政府應考慮增加車價補貼,提升電動車對居民的吸引力,同時鼓勵汽車業界引入更多品牌和規格的電動車,降低售賣價格。
至於充電設施方面,政府更要擔當主導協調角色,持續與電力公司探討充電站在不同地方的設置、應用,加快在公共車位配套足夠的充電站,同時可以將充電站點設置在人流相對較少的社區,藉以帶動該區的經濟發展。
另外,礙於現行法律規定,私人樓宇停車場如需安裝獨立充電設備需要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對推行電動車有不少的阻礙,當局應及早考量如何優化申請安裝私人充電配套系統的行政程式,同時制定一套關於電動車的完整法律法規,訂定電動車的汽車標準、電池規格等,為市民及業界清晰定位。
本澳現時已有多家公私營機構及個人客戶購買純電動車,雖然只是普及電動車的第一步,但希望政府為環保再下努力,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環保及時尚的綠色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