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男子結伴來澳爆竊,在氹仔嘉樂庇附近一幢大廈的低層單位爆竊得手後即日逃回內地,其中一人前天(8 日)下午經關閘來澳,在入境時被治安警拘捕,交司警調查,被捕男子身上只有澳門幣100元及人民幣50元,疑「食髓知味」,再來澳犯案。
內地男子入屋爆竊得手,食髓知味再來澳時被拘捕。(梁燦旭攝)
司警昨(9)日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案情,被爆竊單位在氹仔嘉樂庇附近一大廈二樓,屋主在去年12月19日離澳,12月31日回澳發現家裡被「爆格」,損失澳門幣60,000元現金,立即報警求助。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鎖定兩名疑犯,發現兩人在12月23日(屋主離澳期間),從大廈一樓平台爬上事發單位窗花,將窗花破壞入屋搜掠。警方鎖定目標後翻查出入境紀錄,發現兩名嫌犯在12月23日犯案後已經離開澳門,且兩人往返澳門次數並不頻密。
前天(8 日)下午,其中一嫌犯經由關閘入境被截獲,嫌犯否認有關盜竊指控稱,只是來澳旅遊。但司警表示,有足夠證據證明嫌犯曾經犯案,並不排除嫌犯本次來澳目的是再次犯案。被捕男子姓羅,24歲,報稱在內地髪廊工作,已被送往檢察院,案中另一疑犯仍在逃。
根據本澳《刑法典》第198條「加重盜竊罪」,第一款第(f)項規定,盜竊他人之動產者,處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600日罰金。
被捕嫌犯身上僅澳門幣100元及人民幣50元,疑「食髓知味」再來犯案。(梁燦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