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間外賣店無飲食牌

食安漏洞 老鼠曱甴隨盒附送
26/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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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人工地老鼠飯、注膠蝦、台灣洪瑞珍「問題」三文治……以至各式各樣的過期食品,本澳居民因問題食品而中毒的機會,可謂「易過借火」,皆因目前全澳約有1,100間不設堂食的外賣店,毋須申請任何飲食牌照,只須向經濟局辦理一般的商業登記,就能營業,可以售賣各類食品。

立法會議員何潤生早前提出書面質詢,認為當局對外賣店監管太過寛鬆,又質疑民政總署的巡查機制,只是強化監管的手段,希望當局研究建立相關發牌制度,從本質上堵塞漏洞,加重違例刑罰,方能解決鬆散的食安問題。

本澳目前有外賣店1,100間,議員認為發牌制度刻不容緩。(本報記者攝)

環境保護局去年就《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進行多場諮詢,不少議政團體只著眼油煙排放,由哪個政府部門監管,但對於存在1,100間外賣店發牌制度,並沒有觸及。

落後鄰埠「幾條街」

一水之隔的香港,不單外賣店早有發牌制度,連沒有實體店的網售經營者,一律要提交處所地址、商業登記及食品供應商證明書,沒有相關牌照的處所,不能儲放或製造食物。

立法會議員何潤生對於本澳外賣店監管鬆散問題,本月18日向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時指出,食品安全取決於從業員的自律和操守,引起社會擔心會否存在一定風險?

單靠巡查恐難奏效

何潤生又稱,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雖然會對外賣店進行抽查,但巡查機制只是強化監管的手段,並不等同最基本的牌照制度。由於外賣店是出售食品的場所,涉及環境衛生、食物品質、防火安全等一系列因素,質疑其准入門檻和經營環境,完全沒有一套特定標準,只靠巡查恐怕難以奏效。

油煙投訴外賣店佔四成

何潤生引述環保局發放的《澳門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文本時稱,在2013年的食肆油煙及氣味投訴個案中,外賣店就佔了四成份額,並建議完善現有餐飲業發牌制度,將外賣店納入需要申請經營執照的範圍,並有利於監管油煙污染問題。

店員手套衛生成疑

本澳各個舊城區內分布著不少外賣食店,當中有現煮小食、油炸食品、外賣飯盒等不一而足。記者日前在祐漢舊區一小食店見到,由於鋪位對面就是車來車往的馬路,所有食材都露天擺放,可能吸附不少廢氣和塵埃。

記者亦留意到,店員戴著手套處理食材,但在進行搬運、收錢等動作後,店員並沒有褪下或更換手套,污穢情況讓人憂慮。

外賣店一般地方較為狹窄,食材、工具臨街而放,議員認為單靠員工自律並不足夠。(陳駿騏攝)

外賣店出售的食物多種多樣,燒味是最普遍的一種。(本報記者攝)

開業一個月未被查過

蔡先生位於高士德的小店經營現煮現賣小食。他表示,之前從朋友處得知,民署會不定期進行巡查,但自己開業一個多月,就未曾被查過。蔡先生稱,自己平時會向有信譽的批發商入貨,食物處理過程亦相對簡單透明,所以即使沒有飲食牌照,他認為食店是安全可靠;但如果是經營儲存熟食的外賣店,就需要更加嚴格的衛生環境條件。

蔡先生的外賣小食店開業一個多月,還沒有被民署巡查過。(陳駿騏攝)

氹仔一建築工地日前出現駭人的「老鼠飯」,11名工人出現嘔心須送院治理。(澳亞衛視截圖)

去年巡查3,000次 情況滿意 食安中心把關 跟進問題個案

本報就外賣食店巡查及規管事宜向民政總署查詢,民署表示,當局持續透過恆常食品監測及衛生巡查工作,對本澳約1,100間外賣場所的食品採購、來源、貯存、以及食品處理等環節,進行衛生監督工作。在2015年度,約進行3,000次巡查工作,巡查中倘發現場所衛生未如理想,會即時要求糾正,並對該場所進行複查,確保情況得到改善。

此外,民署亦會按外賣場所之衛生及風險程度,進行食品抽取及檢測工作,主動查找可能潛在之食安風險,2015年度外賣場所食品衛生抽檢情況,均達滿意水平。

然而,如當中發現存有食品安全問題,會依法即時對場所採取相應措施,包括要求場所進行全面清潔消毒、要求暫時停止出售有問題食品、追溯食品去向等,以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

食品安全中心會持續加強對外賣場所的衛生監督及巡查工作,同時亦會加強執法行動,對於可能存有安全風險的食品,會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採取合適的預防及控制措施,並對可能違法個案開展程序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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