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平台上自曝在廣西考察期間,獲當地官員招待吃國家級保護動物穿山甲的香港男子李加和,在事件被報道後遭到外界一致撻伐,據當事人所在的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遊界企業家赴廣西投資考察團原組委會,昨日發表聲明表示,吃穿山甲事件純屬李加和的個人行為,與考察團無關。
聲明稱,考察團訪問日期為2015年7月8日至10日,在考察期間,考察團均按照當地接待規定集體吃自助餐,並無個人單獨用餐。考察團於7月10日訪問結束後即返回香港。但李加和未隨團返回香港,而是自行留下於7月11日起與朋友在廣西遊覽時發生了此事,並於7月15日在網路上發了微博,本次事件與考察團無任何關係,純屬李加和的個人行為。國家林業局已指出,經查證屬實後,違法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穿山甲是國家保護級動物,私下吃食不但屬違法行為,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