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歲晚,市民對肉類、家禽及蔬菜類等食材需求甚殷,水客趁機從內地攜帶未經檢疫肉類及蔬菜類物品進入本澳,供應給本地食肆及菜檔,為保障食品安全,澳門海關持續展開冬防行動,本月18日至22日聯同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進行聯合行動,巡查本澳六間食肆及兩間菜檔,合共檢獲未經檢疫進口的物品共約重586公斤,加工類食品19公斤及菇類三公斤,已全部交給民署食安中心處理。
海關聯同民署進行聯合冬防行動,巡查六間食肆及兩間菜檔,撿獲未經檢疫進口物品重586公斤。(海關圖片)
海關昨日稱,今次冬防行動共出動104人次,在關閘一帶附近進行巡查,期間發現有人收集水客從內地帶回本澳的上述貨品,然後用手推車、電單車及小型貨車,送往本澳多地,包括食肆,菜檔及便利店,於是聯同民署人員採取稽查行動,涉及六間食肆及兩間菜檔,民署援引《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起訴案中涉嫌違法人士,如其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將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最高600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僅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澳門幣50,000元至60 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