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包庇五億高利貸六黑警案開審

次被告:打蠱惑仔幾鎚難收情報
08/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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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治安警察局警員包括一名被捕時已退休的警長,在司警於2016年調查一宗涉及澳門幣五億元的高利貸犯罪集團案件時,發現有警員涉嫌包庇該犯罪集團長達四年,六名被告昨日在初級法院進行庭審,當中五人選擇沉默,只有第二被告首席警員林國森選擇答辯。

林國森承認曾洩露警方機密,但目的是博取線人信任、取得犯罪情報,不過,他同時否認曾收取利益或袒護犯罪分子,強調自已只是一名普通警員,不可能有能力干擾其他同袍工作或修改錄影等證據,又稱不能「打蠱惑仔心口幾鎚」就能收取情報,必須各師各法。案件下周二續審。

司警2013年偵破一宗涉及五億元高利貸大案,意外揪出六名「黑警」涉嫌包庇黑社會案件。(資料圖片)

案中六名被告均為男性,分別是首被告莊振威(首席警員)、次被告林國森(首席警員)、第三被告賴永衡(副警長)、第四被告余志偉(首席警員)、第五被告趙汝群(警員)、第六被告麥健漢(警長,1984年入職,被捕時為已退休一年)。除第六被告外,其餘五人均為治安警察局現役警員,於1992年至2002年間入職。

圖為六名被告中,被捕時已退休一年的麥健漢警長。(何灝恩攝)

情報工作 各師各法

昨日庭審開始後不久,除林國森外,其餘五人均選擇沉默。林國森在法官開始詢問前,主動要求發言,他表示,控訴書中的保密罪行自己「承認有做」,但他解釋,自己在情報部門工作,自認與其他部門有不同之處,例如為了打擊毒品、高利貸等隱蔽犯罪,平時需要向線人「收料」,所以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手法,並不能「打蠱惑仔心口幾鎚」就能收料,可謂各師各法。

承認洩密為博信任

林國森又稱,自己的確曾經向線人洩密,將警方調查進展、內部文件等情況向外人透露,但他認為這是為了博取線人信任,以此獲取對方給予的有關犯罪情報。

在隨後的庭審中,法官對多宗案件進行詢問,當中涉及林國森利用職務之便,協助一名被禁入境三年的人士來澳、在錄影視頻中做「手腳」、幫人「拆解案件」索要澳門幣45萬元報酬等影響正常調查進程的行為。

普通警員何能修改證物?

林國森回應,指自己「有講過、冇做過」,向對方(線人)透露案情是為了博取信任,營造對方「欠人情」的假象,以待日後有機會獲取情報。他並多次強調,自己從未收取任何不法利益,而有關索要的報酬金額亦只是亂說。林國森又提及,自己「只是一名普通警員」,不可能有能力干擾其他同袍工作、或者修改錄影帶等證據。

法官又指出,林國森曾利用「微信」方式,通知被禁入境人士「可進入澳門境內,但會被攔截,錄口供把事情了解後就可以入境」。林回應,當時的對話內容,目的是為了引導被禁入境人士來澳。

不過,昨午出庭的第二名證人,任職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的姓劉男子稱,所有攔截名單由他負責的部門處理,並將相關資料盡快輸入電腦,其他部門有可能發出「延遲發送攔截名單」的情況,但一個普通警員,沒有權限進行拖延程序,協助被禁入境人士來澳。

圖為涉案其中一名被告昨日被押上法庭。(何灝恩攝)

五億元大案揪出「黑警」

這宗六警涉嫌包庇黑社會案,源於司警於2013年調查一宗組織犯罪、高利貸犯罪集團案件引發,當時司警拘捕13名人士,涉案金額高達澳門幣五億元,但司警隨後發現,有執法警員牽涉其中。

司警其後花了約兩年時間進行調查,發現一個由多名警員組成的犯罪集團,其運作超過四年。警方於2016年1月採取行動,成功拘捕六人,司警發現,由該六名警員組成的嫌疑犯罪集團,多次涉嫌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之便,包庇和袒護犯罪分子,包括不法查核被調查人士的資料;洩露他人出入境紀錄;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不法披露案情;協助他人非法進出本澳,妨礙禁入境措施執行等行為,從而收受不法利益,懷疑六人共涉及48次不法行為,收受不少於澳門幣183萬元。

六名涉嫌包庇黑社會的現役及退休警員,被指收取183萬元酬金。昨日被押上法庭受審。(何灝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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