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華總商會早前舉辦「《勞動關係法》的優先修訂內容」講解會,邀請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副局長陳元童等介紹有關內容。中總理事長高開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委會委員、僱主團體代表崔煜林、王世民,中總副理事長林金城、劉藝良等近人出席講解會。
會上,黃志雄在講話中指出,《勞動關係法》的優先修訂內容主要有七項,包括:增設有薪男士侍產假、新增產假後日無薪合理缺勤的規定、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增加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的靈活性、可選擇性的補償制度、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補償制度。有關修訂內容希望聆聽社會包括勞資雙方的意見和建議,使修訂後的《勞動關係法》能得以順利推行。
高開賢對勞工局一行蒞臨介紹表示感謝他說,《勞動關係法》修訂應符合社會各方的利益,為社會和諧穩定、經濟進步起著穩固的基礎。現時政府就《勞動關係法》所作出的優先修訂內容,除了要考慮勞資雙方的不同情況,更應審視修法後對澳門的營商環境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對澳門長遠競爭力的影響,才可高瞻遠矚制定符合社會利益的《勞動關係法》。
崔煜林表示,現時《勞動關係法》是根據製造業的基礎而訂定,法律條文修改受制於原來框架的思維局限,並不適應澳門當前的經濟發展狀況,建議修法思維要與時俱進和容許勞資協商,才能紓緩勞資關係日趨惡化的態勢,以及現時《勞動關係法》所產生的社會問題。
與會工商界人士對增設有薪男士侍產假、新增產假後14日無薪假及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均表示不盡認同,因現時規範已能保障僱員權益,實沒有必要在現有基礎上再增加,否則對廣大中小微企造成更大壓力。此外,與會者對「周假及強制性假日工作可選擇性補償制度」有助增加靈活性較表示認同,有利於企業營運及人資調配。在互動答問環節,與會者還就《勞動關係法》的七項優先修訂內容進行提問和提出建議,反應熱烈。
中總舉辦「《勞動關係法》的優先修訂內容」講解會,邀勞工局代表介紹修法主要內容。(中總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