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黑警」涉受賄及包庇黑社會的案件今日上午於初級法院首次開審。案中六名被告均為男性,被捕時有五人為治安警現役警員,分別於1992年至2002年期間入職;另外一人為退休警長,1984年入職,被捕時已退休一年。六人涉犯罪集團、公務員袒護他人及受賄作不法行為等罪名。
較早前司警調查2013年一宗組織犯罪、高利貸犯罪集團案件,拘捕13名人士,涉案金額至少五億元。在調查期間,司警根據線索發現有執法人員涉及案件。司警用了約兩年時間調查搜證,相信有多名警員組成犯罪集團,且運作超過四年。警方在2016年一月份採取行動拘捕六人。
司警經深入調查發現,由該六名警員組成的犯罪集團,多次涉嫌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之便,包庇和袒護犯罪分子,包括不法查核被調查人士的資料;洩露他人出入境紀錄;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不法披露案情;甚至協助他人非法進出本澳,妨礙禁入境措施執行等,從而獲得不法分子不正當利益。當中懷疑涉及48次不法行為,相信涉及不法金額不少於18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