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藝文館有外牆遭塗鴉

加重毀損罪最高五年徒刑
06/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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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司警表示,位於荷蘭園大馬路的塔石藝文館有三面外牆遭人塗鴉,維修費用大約為澳門幣兩萬元,警方正在追查涉案者。警方指,塔石藝文館已被列入澳門文化遺產、屬於法定保護文物,該行為可能觸犯加重毀損罪,最高可判處五年徒刑。

本月二號上午十一時許,兩名文化局人員途經塔石藝文館,發現其三面外牆遭到塗鴉毀損,於是向上級匯報,再於翌日向警方報案。記者今日在塔石藝文館現場所見,其牆身上仍然可見有塗鴉痕跡,包括藍色圖案、黑色的英文及中文字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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