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立法以來家庭慘劇依然時有發生,前日(4日)司警拘捕一名持非永久居民身份證男子,其妻指控嫌犯多年來不時對其拳打腳踢,更曾以皮帶及衣架勒緊兒子頸部至出現瘀痕,前日更以刀背襲擊其妻,殘忍程度令人髮指。
嫌犯姓伍,44歲,任職娛樂場保安主任。事發當日(4日)嫌犯曾要求與妻子交歡,但被拒絶,於是怒火中燒,對正在廚房煮飯的妻子拳打腳踢,更不時攻擊其頭部造成紅腫及擦傷,其後更以廚房的菜刀刀背劈向妻子的大腿。期間妻子打算報警,但電話被搶奪並破壞,幸而後來嫌犯離開家中才得以報警求助。司警接報後在筷子基南街休憩區發現嫌犯並將其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