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外牆窗門失修

危及路人
02/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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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三十,盧九街與道咩啤利士街交界發生舊樓單位鋁窗鬆脫飛墮,砸傷兩名女途人意外,消防員初步調查後懷疑鋁窗日久失修引致。儘管當局長期關注舊樓維修保養,先後推出「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鼓勵業主會維修保養樓宇,但針對的主要是樓宇公共部分,對於樓宇單位窗門等私人部分的維修,未有積極推動,且缺乏廣泛宣傳和教育。

本澳有數千幢30年樓齡以上舊樓,不少除了有僭建物外,更缺乏維修保養,外牆剝落,窗門破舊,搖搖欲墜,不僅影響住戶安全,更危及行人,盧九街舊樓單位鋁窗鬆脫飛墮砸傷途人事件即是一例,但澳門目前沒有法例規定30年以上舊樓,需要定期檢驗樓宇及窗門安全,雖然社會早有聲音希望政府早日立法規管,但政府仍然主要透過「樓宇維修基金」及「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以資助形式,鼓勵樓宇業主會及單位業權人,自願維修及拆卸花籠、花架、簷篷及天台屋等僭建物,但從申請資助個案及最近連串舊樓窗門鬆脫下墜與外牆剝落事件觀之,必須有法例規定30年以上舊樓要定期檢驗樓宇及窗門安全,才可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根據房屋局最新公布「樓宇維修基金」去年批核的申請,合共批出313宗,涉及金額達1,900多萬元(澳門元,下同),其中「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僅七宗,共50,000多元,用作單位拆卸花籠、花架、簷篷及天台頂篷,雖然本澳僭建物估計數以十萬計,但申請資助拆卸個案寥寥可數。

隨著本澳低層樓宇老齡化加劇,要樓宇小業主主動檢測及維修窗門,在現時沒有法律法規可依下,實難以執行,要求小業主主動清拆僭建物或天台屋,亦需要執法部門介入,本澳雖有法例禁止僭建,但權責部門執法不力,令不少市民視僭建增加單位使用面積為理所當然,樓宇僭建不但影響樓宇結構、防火安全、環境衛生,舊樓及僭建物日久失修,外牆、窗門、冷氣機架、晾衣架等容易鬆脫出現險情,不僅影響樓宇住戶,更危及途人。為確保舊樓安全,有關當局需拿出魄力,盡早訂立法規,規範舊樓需定期檢修,同時加快處理僭建問題,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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