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轄下《樓宇維修基金》於去年共批出313宗申請,資助金額達1,900多萬元,包括「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115宗,共1,000多萬元,用作大廈總出口閘門、供電、供水及排污總設施之維修;「樓宇維修資助計劃」37宗,共800多萬元,主要用作更換供水及排污設施,大堂、走廊、電梯及內外牆飾面維修等;「樓宇管理資助計劃」151宗,共82萬多元,主要用作選出管理委員會及設立共同儲備基金;「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一宗,共8萬多元,用作消防系統、電力系統及電梯之檢測;「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七宗,共5萬多元,用作單位之花籠、花架、簷篷及天台頂篷之拆卸,以及「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兩宗,共8千多元,用作維修電梯。
為確保批給的資助款項用得其所,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及嚴謹的原則對申請個案進行審批,並持續優化和完善各項評審標準,確保每宗工程申請合法、合理進行,從而確保公帑能得以合理運用與工程質量能得以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