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歲的本地洗車店男東主,涉嫌家暴及強姦妻子被司警拘捕,他在接受調查時又粗言侮辱警員,並作出自殘行為,司警以家暴、強姦、加重侮辱、抗拒及脅迫罪,今天(26日)將他移送檢察院。
案件指,被捕男子與同齡妻子於2001年在內地結婚,2013年與14歲兒子來澳與疑犯同住。去年6月,疑犯因生意周轉向妻子借錢被拒,向妻子施虐,妻子當時曾報警求助。
至上月,疑犯人多次強行與生病的妻子發生性行為,又不時破壞家中物品、故意導致家中水浸,要妻子收拾,令妻子受到很大精神壓力;本月12日,疑犯再次在家中破壞,又要求與妻子性行為,妻子最終忍受不住,在社工建議下報警求助。
司警昨日(25日)到疑犯北區工作的洗車店把他帶走。司警稱,疑犯在多次警告下,不斷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又指這是家事拒絕警方插手,期間他並用臉撞向辦公桌枱角導致受傷出血,以及推翻電腦屏幕和文具,司警適當武力將他制服,將他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