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駕照存灰色地帶難監管

交局擬同《交通法》一併修改
24/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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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局擬同《交通法》一併修改

議員關翠杏昨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發言,關心特別駕駛執照的修法工作,相關法案實施32年,從2009年承諾將修法至今「拖足七年」仍未落實行動,許多司機懷疑利用法律漏洞載客,形式上有出入境紀錄,實際在本澳上落客,並未兌現跨境運輸的理念,出現濫用的情況。此議題同時引起多位議員關心。

關翠杏促請當局除截查車輛出入境紀錄,更應查核乘客身份,以及是否點對點服務等;議員李靜儀指出,雖然治安警察局每年有大量的截查車輛,從2010年巡查7,000多架次,到2016 年全年進行715 架次,從數據中分析到警方巡查的力度逐漸減少,而當中即使有不少人以外僱的身份到本澳,名義上稱為助理、廚務,但職務上則擔任司機,認為這已經顯著屬於違法情況,希望當局有實質行動;議員歐錦新提到,目前有許多外判服務承接了旅遊巴(發財巴),並不屬跨境運輸,當局應界定清楚,且盡快交出日程表,讓大眾知悉。

交通事務局副局長賈靖龍回應稱,認同法律有灰色地帶,惟由於問題牽涉兩地,只要離開本澳執法上便有一定的困難,而交通局早於2010年成立跨部門小組,2012年遞交小組建議書,隨後亦按照決定草擬新文本,但考慮到規範事項較複雜,法律又缺乏罰則的情況下,相關法案屬《道路交通法》的補充法規,故計劃連同《道路交通法》一併修改,承諾將會進行深化,並引入配額制度,希望社會達成共識。

議員關翠杏稱,特別駕駛執照的修法工作「拖足七年」,許多司機懷疑利用法律漏洞載客。 (梁佩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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