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案昨(23)日續在終審法院合議庭審訊,傳召檢察長辦公室前副主任鄭幸捷作供,控方出示檢察長辦公室人員訂機票等沒有列出人名和地點建議書,鄭幸捷供稱,有關情況不是個別事件,但人事財政廳仍會「俾錢」,控方詢問是否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做成這現象,鄭幸捷初時稱不肯定,其後認為黎建恩是執行保密指令。
鄭幸捷又稱,她曾因好奇自己她2014年前往倫敦出差的機票,同事曾向三間公司問價,結果發現綜合管理組訂購的機票很貴,她因好奇向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反映,其後檢察長辦公室前顧問陳家輝向她表示,綜合管理組會指定一間公司訂購,黎建恩會派同事處理,不用她理會。
鄭幸捷指出,採購和資產管理原為人事財政廳負責,但採購由黎建恩直接指示,她認為不妥當向上級反映後,黎建恩提出成立「綜合管理組」,但人事財政廳仍需協調「綜合管理組」工作,但鄭幸捷稱,因引起很多爭拗,於是她以受到困擾和身心傷害向檢察長申請豁免她涉及「綜合管理組」的工作,並獲黎建恩回覆稱前檢察長已同意。
控方傳召證人包括前司法輔助廳廳長周友清、檢察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和檢察官陳錫豪,他們都是在獲多利中心16樓工作,均稱只走過辦公室範圍,沒有到同層的教員休息室。
周友清作供表示,曾經在獲多利中心16樓偶爾見到有便服女性出入,但認為不是司法輔助廳管轄,自己沒有質疑。他在獲多利中心16樓工作六至七年,入職前,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曾帶他去過16樓,並告知他16樓將會裝修一個教員休息室,他印象當時內部是空的,有一個模擬法庭、三至四間課室,擔任司法輔助廳廳長後從來沒有進入教員休息室,但有聽聞教員休息室舉辦過幾屆培訓課程,只有在電梯口見過何超明,傾談工作上的事,沒有見過何超明在教員休息出入。
檢察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在獲多利中心16樓工作,入職前,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曾帶他去過16樓,但只走過辦公室範圍,沒有到同層的教員休息室,並不知道另外半層是檢察院租用,亦不知道用途。控方在庭上出示多張涉案共犯的照片,胡家偉稱見過商人黃國威、何超明妹夫,以及被指在空殼公司任職的林浩源。他認為前司法輔助廳廳長林伊娜弟弟林浩源在16樓工作。
控方又傳召同樣在獲多利16樓工作的檢察官陳錫豪,他對控方出示的多張涉案共犯照片,都表示沒印象見過,又指何超明曾兩次到他辦公室談公事。案件明天(25日)續審。
何超明案昨日繼續在終審法院審訊,控方傳召多名證人出庭作供。(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