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設私人架步 裝修工爆堅料

珍寶房藏腐敗房 何超明大呼抹黑
2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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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寶房藏腐敗房 何超明大呼抹黑

控罪達2,000項的前檢察長何超明案昨日在終審法院續審,證人之一的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胡潔如,爆出前檢察長辦公室租用獲多利中心16樓十個單位鮮為人知的「內幕」。原來胡潔如在一次視察時,意外揭發其中一個單位,形容內裡奢華擺設及間隔如「私人架步」,之後在單位發現一間放滿沉香、象牙、玉石、翡翠及神像的「珍寶房」,最後更揭發單位內有暗門裝置的兩間設有桑拿浴室及踩背用卧床的「腐敗房」!

何超明被胡潔如「踢爆」私藏海關沒收逾億元的沉香木,在庭上高聲指被抹黑,但遭法官岑浩輝喝止,若他再次騷擾證人,會加控他誹謗罪,何超明之後道歉,只稱要求公平公正審訊。案件今日續審。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昨日續審,押送疑犯車隊較前日陣容鼎盛。(梁燦旭攝)

昨日出庭證人之一, 是2014年12月20日開始任職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的胡潔如。胡潔如憶述,揭發「私人架步」源於上任不久至2015年1月期間,當時她發現檢察院「文件微縮攝影」價格不合理,經了解「微縮」早自2004年已開始,歷時兩年可完成,但當她向司法輔助廳廳長林伊娜查詢有關「微縮」事宜時,林只稱「會有」,問及工作地點在哪?林回應「在外面」,胡潔如於是在獲多利中心16樓進行視察,結果被她意外發現「私人架步」。

胡潔如續稱,當時她未聽聞過檢察院有「教員休息室」這回事,而當她逐個單位視察時,發現其中一個單位門鎖稍為扭開便能開啟(這便是何超明稱為的「教員休息室」),進入單位後,胡潔如稱被內裡奢華裝修「嚇了一跳」。

現任檢察長葉迅生、檢察長辦公室正副主任譚炳棠和胡潔如,先後到「珍寶房」視察內裡的布局。

「私人架步」內設「珍寶房」

胡潔如作供稱,單位內有酒吧枱、影音設備、電視、飯桌、大型健身器材、茶葉及紅酒,她形容內裡的裝修及間隔如「私人架步」。她隨即通知現任檢察長葉迅生和檢察長辦公室主任譚炳棠一同視察。

三人在單位內發現一個房間,房內放滿象牙雕刻、大量沉香木、神像、翡翠玉石,是一間「珍寶房」,神像旁有酒水供奉,似已擺設很久。胡潔如稱,何超明向來「形象正義」,當時無法聯想沉香木等物品屬於何超明。

裝修師傅向胡潔如透露,獲多利16樓其中一單位內,設有「腐敗房」。 (資料圖片)

和葉迅生私談15分鐘

正當三人發現「珍寶房」不久,何超明「氣急敗壞」地聯同數人突然出現,何超明其時連續兩次強調「所有嘢都係我嘅」,稍後會搬走。何超明之後又單獨和葉迅生談話達15分鐘。

何超明昨在庭上透露,當時和葉迅生的對話談及「點安排都冇問題,只想保障家人安全」,他又引述葉迅生表示「冇問題」,更稱其他內容不便透露。

裝修師傅踢爆「腐敗房」

自胡潔如揭發「珍寶房」後十多天,譚炳棠通知她一宗案件的沉香木懷疑藏在「教員休息室」內,兩人再次前往探究,因門已上鎖,致電何超明又無果,詎料何超明不久出現並開啟門鎖,但大部分珍寶已不見蹤影。

胡潔如又稱,檢察長辦公室曾遭業主逼遷,計劃把「教員休息室」改作辦事處,裝修師傅其後致電給她,透露發現兩間「暗房」為「腐敗房」,其中一間是桑拿房,另一間天花裝有踩背床所用的拉爆縲絲。胡潔如形容「暗房」十分隱蔽,又指如非裝修工人發現,根本不知道有「暗房」的存在。

何超明大叫被抹黑

何超明聞言至此,隨即在庭上大叫反對有關說法,認為將房間稱為「腐敗房」是抹黑,一度情緒激動。但法官岑浩輝指出,證人所講只是引述裝修師傅原話,並未構成抹黑,警告何超明再大叫或使用抹黑等字眼騷亂證人,可被控以誹謗罪,何超明連忙道歉,只稱要求公平公正審訊。

其後法官之一的賴建雄質疑何超明,為何調走私案中的貴價沉香木並藏於「珍寶房」內,何超明指身為檢察官有權調閱。但賴建雄稱,相關行動需要作書面紀錄,又指當時發現走私的沉香木證物失蹤,質疑何超明作為前檢察長的認知。

根據檢察院2015年12月發出的新聞稿指出,2013年和2014年經海關沒收的兩批分別重1,850公斤及210公斤的沉香木(價值逾一億元及2,000多萬元),何超明其後透過辦公室主任,指示助理檢察長去函海關把沉香木移往檢察院,當時分別被存放「珍寶房」、皇朝廣場七樓辦公室及官邸。

何超明反撲 檢察院領導行為失當

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胡潔如昨日除爆出「珍寶房」及「腐敗房」等前檢察長辦公室秘辛外,還重點提到當初接手檢視「文件微縮攝影」的始末,她指2014年年底上任後,發現「微縮」其實始於2004年,但70,000份共151箱需要「微縮」的文件,搞了十年半還剩下21箱,直言「做咗十年都未做完」,有理由相信有人以「微縮」為藉口,故事拖足十年半。

另外,胡潔如又提到涉嫌與何超明合夥的黃國威、麥炎泰及其配偶所開設的六間公司, 當中有22項服務工程獲檢察院批給,但在換屆後僅留下其中七項服務,而換屆前批給每月共須120萬元,換屆後外判公司只收取90萬元,差額甚大,且其中三項服務價格相差達四倍多,懷疑有人以穩賺外判差額圖利。而那間公司,在結束承接檢察批給後,不約而同於去年1月13及14日,相繼結業。

在昨午庭審臨結束前,突然又起高潮。事源何超明稱,在自己被羈押前收到檢舉信,內容指檢察長辦公室的裝修外判公司負責人,與檢察院領導人關係密切,是同學兼家長會領導人,猶如「閨蜜」,認為兩人未遵守迴避制度。

法官岑浩輝則請何超明講出所牽涉的人員姓名,但何超明表示,「唔喺度講,要講同廉政公署講」,又透露檢舉信在辦公室,不過,檢察官陳子勁指出,在何超明被羈押後進行搜索但未有發現,將會跟進事件。

何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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