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防行動」打擊非法儲賣爆竹
18/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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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防行動」打擊非法儲賣爆竹
「冬防行動」打擊非法儲賣爆竹

當局持續冬防聯合行動,打擊不法行為。治安警聯同海關和民署人員昨(17)日上午10時30分到澳門、氹仔和路環各區巡查,打擊非法入口、儲存及售賣煙花爆竹的商戶,以及打擊過界勞工。行動中,海關分別在澳門區和離島區多間商鋪搜獲非法爆竹,並帶走店鋪負責人協助調查;民署亦檢控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的店主,罰款澳門幣600元,並勸喻他們將非法放置在公共地方的貨物放回店鋪內。當局表示,打擊違法違規行動會持續進行。

根據現時本澳相關法律, 海關會以《對外貿易法》檢控未能出示任何合法進口文件或單據的店鋪負責人,違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被判罰10萬澳門元。而市民及旅客在非指定燃放區外燃放煙花、爆竹,違者最高可被處罰澳門幣5,000元,若有關行為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物損毀,更須要負上相關的刑事責任。

治安警聯同海關和民署昨日到澳門各區巡查,打擊非法入口、儲存及售賣煙花爆竹的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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