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游梁不合理上訴

高院判付33.5萬訟費
16/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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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付33.5萬訟費

高等法院昨日就政團「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早前不服宣誓判決,申請上訴一案頒下判詞,指兩人沒有合理的上訴機會,並下令兩人合共支付約33.5萬元(港幣下同)訟費。梁頌恆表示,駁回申請是意料之內,他們會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但未透露會提出甚麼新的法律觀點。兩人在28日之內仍有最後一次申請終審上訴許可的機會。游梁早前發起眾籌500萬元以支付訟費及按金,但梁承認,籌錢方面有困難,目前只籌到不足55萬元。(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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