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13日)在何超明案在終審法院續審期間,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上庭作證,他提到現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2012年於北京完成參與涉台事務培訓課程後轉到福建,費用由政府支付。社文司司長辦公室於當晚就事件發聲明,指在北京完成培訓繼續轉到福建學習,兩地行程均有課程大綱內容,強調無任何旅遊成分。
譚俊榮前天(14日)在出席活動後受訪時補充,該行程為國家行政學院為公務員設計的在職培訓課程,先到北京上課,再到福建福州與當地的負責台灣事務的官員及台商會面交流;他又稱,為期一星期行程要到兩個地方培訓及考察十分緊湊,重申「唔係去玩」。被問到該行程的具體費用,譚俊榮指因那是幾年前的培訓,經費額很小,不記得實際金額。
譚俊榮又表示,申請澳門成為美食之都將會是今年社文司的重點工作之一,冀爭取在今年內申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