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昨(11)日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下圖)被控案,庭審首度進入傳喚證人階段,傳召首名證人黃國威出庭作證。助理檢察長陳子勁盤問黃國威時,主要提及何超明被控在獲多利中心16樓設置的檢察院教員休息室,實際供自己使用的部分,並在庭上展示一批圖片,顯示教員休息室內,有酒吧枱、床褥、乒乓球枱以及桑拿設施,甚至在大廳內有通往套房的暗房,其中一張圖片顯示,房間天花板上有四口疑是拉爆螺絲釘,圖片說明是「安裝按摩師踩背用手架」。
黃國威回答稱,天花板上有四口螺絲釘可以安裝照明燈具;又表示自己曾進入教員休息室,但只負責維修保養,亦有單位鎖匙,有沖涼房,但沒有留意有否睡房、娛樂設施、桑拿設施等。黃國威在庭上多番要求時間與律師商討,又以自己在初級法院涉及的案件與何超明案有牽連為理由,申請免除作證。合議庭在經商討後,決定駁回,但黃國威可以在涉及他的案件時拒絕回答。
何超明案昨首度傳召多名證人出庭,控方出示圖片指獲多利中心16樓設置的檢察院教員休息室,有酒吧枱、床褥、乒乓球枱以及桑拿設施,甚至有通往套房的暗房。 (資料圖片)
其後合議庭傳召商人麥炎泰出庭作證,他是涉嫌與何超明創立犯罪集團的證人。麥炎泰稱認識何超明20多年,與何屬一般朋友,曾與何超明在獲多利16樓的檢察院教員休息室商討家事,當時看到內裡有辦公桌,桌上有紙張、文件和書本,但不知單位內是否有桑拿和浴室。
合議庭主席岑浩輝曾在庭上稱,案件有超過100名證人作證,多名涉案共犯證人申請免除作證,都被合議庭法官駁回。案件明日續審,將繼續聽取黎建恩作證。
昨日庭審完畢,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押回拘留所,案件明日繼續審理。( 歐陽震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