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合議庭昨早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審理何超明分別被控56項洗黑錢罪、兩項虛假聲明罪及一項財產來源不明罪,涉及金額約7,500萬元(澳門幣,下同)。何超明在庭上辯稱,檢控書只有銀行戶口和29次電話紀錄,並沒有明確例子指出他如何要求及指示他人匯款,質疑相關指控純粹猜測,形容控方做法是「喪心病狂」。
何超明昨日在庭上指「家人受到牽連」感到很難過。( 互聯網圖片)
不過,何超明之後承認,自己因理解錯誤而漏報他的五個活期銀行戶口,因活期戶口常有變動,所以只申報了定期存款戶口,無申報的資產為89萬元,只佔總財產的2%,但控方認為何超明仍未能解釋款項來源。案件本周三續審。
起訴書指出,何超明過去涉嫌曾多次要求及指使其胞兄何超信,以及黃國威、麥炎泰、李君本等人透過公司戶口和私人戶口資金流轉,再把金錢存入何超信戶口,由何超信代何超明保管,涉及金額約為7,500萬元。
直言指控「攞命」
何超明在庭上回應,這是起訴書最關鍵的部分,形容是他的「生死門」,但卻著墨很少,他和他的律師團隊也不清楚檢控他哪次指示,直言「攞命」,見到都大吃一驚。面對有關指控,何超明提出「五不」,即不知情、不參與、不要求和指示、不要求他人代持金錢、不收錢。他又指出,檢控書只有銀行戶口和那29次電話紀錄,就如在玩「猜猜我是誰」的遊戲,十分兒戲,又沒有明確例子指出他如何要求及指示他人,質疑相關指控純粹猜測,形容是「喪心病狂」,又稱「唔係事實就唔係事實,唔能夠夾硬嚟,夾硬砌!」
提及牽連家人一度哽咽
何超明又被指與其妻子虛報財產,除了不動產及有回報的工作收入外,夫妻二人聯名的財產共有澳門幣89萬元及其妻子私人名下的2,264萬元未有申報。何超明回應時指,上述財產申報事項皆由自己負責,不關妻子事,稱「家人受牽連好難過」,邊說邊哽咽。
他冷靜下來後表示,自己的收入絕對與財產相等,來源有依據,是起訴書上計算錯漏;他稱,早於1972年已開始在內地法院工作,而妻子又是大學講師,1993年回到澳門擔任澳葡政府反貪公署副專員,當時的收入是華人公務員中最高,又指自己是從1999年起擔任檢察長一職,起訴書卻只從2003年開始計算他的收入,強調這計算方式很有問題。
另外,他承認自己因理解錯誤而漏報他的五個活期銀行戶口,因活期戶口常有變動,所以只申報了定期存款戶口。他續指,無申報的資產總共是89萬元,只佔了總財產的2%,顯示自己不是故意漏報,請求法庭體諒。
代父管理戶口「有入無出」
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再質疑何超明,指有一個戶口從2004年開始,共有156次存款流入,涉及300多萬元。何超明解釋,有關戶口是他和四個兄弟與親戚多年來給父親的生活費和利是,由於父親的生活開支自1993 年起是由他負責,因此戶口由他保管。
郭婉雯認為何超明的回應未能完全解釋款項的來源,質疑為何戶口只有存入沒有支出,何超明則辯稱,父親有退休金等其他收入作生活費之用。案件於昨日中午休庭,明天(11 日)續審。
載著何超明的囚車昨日到達終審法院,繼續展開冗長的法庭審訊。 (李亮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