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損贈及移植一片空白

議員促快訂制度惠澤患者
09/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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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其實早在1996年已有相關器官捐贈法律,分別為2/96M號《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的捐贈、摘取及移植》法律及第12/98M號法令《規範死後捐贈人紀錄及捐贈者個人卡之發出》,惜至今20年過去,本澳器官捐贈制度仍處於一片空白。

有專家指出,是次換腎罕見地成功,除因捐贈者是患者的胞姊外,還不用經過器官捐贈系統就能馬上進行。圖為當日手術進行情況。( 衛生局圖片)

去年5月,政府終公布《腦死亡判定指引》,並與《證實腦死亡的標準及規則》於同年10月23日生效,澳門外科學會理事長朱文立表示,指引及規則的訂定,為本澳未來器官移植,打下基礎,但訂立腦死亡的標準,只是起步。

立法會議員黃潔貞及梁榮仔早前透過書面質詢均稱,由於本澳至今沒有訂立器官捐贈及移植等相關法例,是以本澳居民若需要器官移植,只能到內地及香港進行手術,但在內地比如進行換腎手術,動輒須費40、50萬元,非一般家庭能負擔。而前往香港進行手術,則只能透過「活體器官」的移植,非香港居民不能進行「非活體器官」移植,是以本澳居民能在香港進行近親器官移植,可謂較中六合彩還要高興。

但澳門山頂醫院終在去年,完成本澳史上首宗器官移植手術,該名腎病患者成功與提供腎臟的胞姐進行手術換腎。本澳腎友協會理事長梁錦華(下圖)稱,對於山頂醫院是次壯舉表示高興,亦對本澳的醫療技術抱有信心,希望當局能盡快公布細節,讓更多腎病患者得益。

資料顯示,本澳目前有600多人需要定期洗腎和待候腎臟移植,但並非每名患者都適合換腎,需要由臨床醫生評估,加上本澳暫器官捐贈系統,雖然每年約有1,500至2,000人死亡,但適合提供器官移植的屍體,只有20具左右,可謂「供不應求」。

衛生局器官移植工作小組協調員戴華浩早前表示,盡量爭取一至兩年內,建立腎移植輪候名單系統,現正構建腎移植輪候者數據資料庫,亦會開始制定人體器官捐贈與分配的政策。

而為了擴大患者能得到器官移植的可能性,當局還計劃加入國家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系統將通過調查及臨床數據篩選,確定需要腎移植腎病患者的人數,再按緩急輕重原則,建立輪候名單。在未建立器官捐贈制度前,現時仍以親屬活體捐贈為主。

其實,很多國家地區推行器官捐贈制度都舉步維艱,如香港每年每100萬人口,只有六人捐獻,內地則只有四、五人。即使香港早在1969年已有首宗腎臟移植,但由2007年至2015年止,腎臟捐贈亦只有寥寥101宗,遺體移植則有626宗,總數727宗卻仍不能滿足1,941個輪候腎臟移植的急切需要。

本澳首宗換腎手術成功完成後,一眾專家興奮地合照。 (衛生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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