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最高法院近日在一項判決中表示,社交網站Facebook上的朋友,不能反映傳統意義上的朋友關係,法律上無法推定兩名Facebook上的朋友彼此熟悉。這是法國法院首次作出相關裁定。這項判決是因一名律師質疑律師公會成員在一宗風紀案中偏袒某人,因為兩人在Facebook上是朋友。判決指出,社交網站只是一種溝通工具,網站上互為朋友只代表兩人願意對話,不意味著彼此熟識。有律師表示,這項判決顯示,即使有人的Facebook朋友中,有人是恐怖分子,也不表示他需要遭到法律追究,僅可作為線索之一。(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