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案昨(4)日續在終審法院合議庭審訊,何超明涉嫌開設一空殼公司「新創作工程」,承接檢察院多項工作從中獲利,大多涉及購置電腦軟件、電腦設備、防毒軟件等,涉案人士從中獲利金額由83元至29,000元(澳門幣,下同)不等。何超明否認指控,多次表明自己沒有指定串通下屬和判給「新創作工程」的行為,簽署文件只是履行職責,更表示承辦商已履行及完成合同內容,沒有詐騙行為,反問從中獲利有何問題。
合議庭主席岑浩輝昨日上午作出總結時,指何超明不停重複陳述理由,在庭上的回答全屬拖延性,需要更換審訊模式,宣布會由原來逐條控罪審理,改由按每個項目的整體性審理,因考慮到控辯雙方未來均會舉證和詢問證人,未來出庭的證人會有100多人。但何超明否認是拖延,因案件不同,認為應沿用逐條審理,但尊重法庭決定。
下午聆訊時,岑浩輝為防重演拖延情況,決定將下午原定審理關於裝修、雜項及合同服務等252項控罪一同審理,牽涉總金額約2,191萬元,政府損失金額547萬元,何超明維持上午的回答,並指不認為使用同一供應商的服務等同詐騙或有利益輸送嫌疑。
何超明已被羈押長達一年,昨日出庭身穿黑色西裝,表現淡定,更與在場公眾揮手示意。案件押候至明天(周五)再審。
何超明代表律師梁永本(左),以及其助手昨日出庭為被告辯護。 (何灝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