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社協會議上,勞資雙方也就《工會法》立法議題展開討論,雙方得出共識,同意由第三方調查研究小組進行數據蒐集工作,提供研究成果作為決策依據,預料將在500日內總結出成果。
資方代表崔煜林表示,《工會法》已連續八次在立法會上遭到否決,而立法會具有民意代表性,既然立法會多次否決,認為現時沒有就《工會法》立法的必要。他稱目前與勞方都接受政府建議,成立第三方調查研究小組,就《工會法》的必要性做出研究。
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第三方調研小組會公開招標,目前正進行招標前工作,並承諾會在500天左右,即2018年取得研究成果,但強調還需徵詢勞資雙方意見。
早前有意見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7條保障澳門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與自由,但是本澳回歸祖國16年來,遲遲未有完成立法。
反對意見認為,澳門是微型經濟體,承受不起勞工集體談判權,會破壞勞資關係,趕絕中小微企,有議員直言,「美日工會領袖都是『黑社會』」。
社協資方代表崔煜林表示,立法會八次否決《工會法》立法,有民意依據。 (梁燦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