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生協會15周年學術交流

研討會論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29/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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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論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適逢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成立15周年,促進粵澳法學交流及加強法律專業聯繫,並探索《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新時期的法律適應問題,由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主辦、廣東涉外投資法律學會協辦的第六屆「《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澳門特區法律問題前瞻」研討會日前在本澳舉行。

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負責人及粵澳兩地法律專家就相關議題交流及合照。 (協會圖片)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廣東行政職業學院、廣州暨南大學、廣州華南師範大學、深圳大學、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廣東涉外投資法律學會,以及本地大學法學院等40多位專家學者及研究生出席研討會及發表學術論文,圍繞相關專題展開熱烈討論。

澳門法學研究生協會會長尹德明指出,今年中,粵澳雙方簽訂《粵澳攜手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合作意向書》,澳門特區政府正積極籌備成立有關委員會,統籌澳門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工作,粵澳兩地政府亦已設立聯絡辦公室,為「一帶一路」倡議構建聯絡機制。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葡語系國家商貿服務平台,有利於著力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建設,未來應與廣東省政府共同牽頭組織前往「一帶一路」倡議沿線重點國家,共同開拓海外市場。

有機結合「一帶一路」倡議

只有將《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與國家「一帶一路」倡議有機結合,澳門才能在發展休閒旅遊及其他產業,在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發展商貿,藉澳門的優越位置,與各大洲的通商等方面,擔當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角色。因此,兩地法律人士應加強學術交流與專業互動,特別是通過比較粵澳兩地不同法系及法淵源,將在法律學術層面以至法律技術操作上,均有助於貫徹粵澳兩地在「一帶一路」倡議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的戰略合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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