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籲市民應主動舉報

隨處燃放爆竹將被檢控
20/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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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處燃放爆竹將被檢控

春節將至,為杜絕市民在大廈內燃放爆竹的陋習,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梁冠峰昨日表示,當局於本月30日將舉行「全民清潔大行動」,屆時會聯同治安警察局、消防局等相關部門作上門呼籲,希望市民在春節期間不要隨處燃放爆竹,以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市民相關意識。

梁冠峰希望透過舉報,對隨處燃放爆竹起阻嚇作用,同時為當局提供檢控依據。(林少洪攝)

梁冠峰稱,按照規定,燃放爆竹是受法律監管,市民可提前七日申請,在許可地點燃放,否則屬違法行為;市民在公共街道燃放爆竹會弄污街道,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將會受到處罰。他指出,隨處燃放爆竹除了造成滋擾,更可能會引發火警,因此,本澳及離島在春節時都將設兩個爆竹燃放區,認為可滿足市民需要。

另外,他對市民在大廈私人空間內燃放爆竹的行為難以想象,但因為不屬於當局巡查範圍,難以檢控,但若收到住戶舉報,當局會作搜證並檢控有關行為。但梁冠峰反映,市民現時主動舉報的積極性不夠,他希望透過舉報起到阻嚇作用,同時為當局提供檢控的依據,相信現時手機、攝影設備先進的情況下,再隱蔽的地方亦會被發現,呼籲市民守法,過一個平安快樂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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