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依據《數字市場法》(DMA)首次對科技巨頭開出罰單。據外媒報導,歐盟委員會於4月23日宣布,對蘋果公司罰款五億歐元、對Meta(臉書母公司)罰款兩億歐元,總額達七億歐元,指控兩者違反新頒布的反壟斷規定。
歐盟要求蘋果取消對應用開發者的限制,允許其繞過App Store,在平台之外進行銷售。Meta方面,Facebook與Instagram的無廣告服務模式亦被認定違規。歐盟目前仍在評估Meta推出的低個人化廣告版本是否符合規範。
這是歐盟自2024年3月7日DMA生效後首度執法,該法允許對違規企業處以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此次罰款僅約佔兩家公司年營收的0.1%,相對溫和。兩公司需在60天內執行命令,否則面臨更重處罰。
蘋果已表示將提起上訴,批評歐盟要求有損用戶隱私與安全。Meta則稱此舉等同對其徵收「數十億美元關稅」,並強迫其提供劣質服務。
《環球時報》指出,此舉恐激化歐盟與美國總統特朗普之間的緊張關係。特朗普先前已揚言,將對懲罰美國企業的國家祭出關稅反擊。(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