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大健康產業及「醫療+旅遊」發展,特區政府計劃透過立法,增設「日間醫院」類別,將部份非住院的專科醫療程序,由醫院釋放至「日間醫院」進行,並訂定相對醫院較低的准入條件,亦為遠程醫療、先進療法及外展醫療的開展提供法律支撐。當局期望吸引更多以醫療為目的旅客來澳,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衛生局舉行《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 (衛生局圖片)
衛生局舉行《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衛生局圖片)
衛生局昨(16)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於4月17日至5月16日期間就《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展開為期30天的公開諮詢,並舉辦5場公眾諮詢會。諮詢文本提出增設「日間醫院」准照類別,主要提供施行時間較短且非住院的專科醫療服務;醫院則主要提供住院、專科醫療服務;診所則主要提供基本門診和小手術服務。
文本又提出建立擔保金制度,醫院為 500萬元,「日間醫院」則為 125萬元,可確保機構未能履行應有的責任時,透過擔保金作賠償;並要求私營醫療機構均須張貼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避免醫患的收費爭議。
文本亦提出增加遠程醫療、外展醫療及先進療法的規定,遠程醫療僅可由醫院提供,而先進療法則可由醫院或「日間醫院」提供;外展醫療則3類醫療機構均可申請。現有診所採取舊人舊制方式過渡至新制度,而現有醫院則須過渡期內滿足要求,否則須按規定申請「日間醫院」或診所准照;文本並建議引入一站式發牌程序;優化醫療廣告的監管,適度放寬廣告內容,同時加入拒絕或妨礙衛生局巡查工作可科處違令罪。
公開諮詢期間,政府將安排三場團體諮詢專場及兩場公眾諮詢場,收集意見。
談及增設「日間醫院」准照類別。羅奕龍強調,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增設「日間醫院」除可拓闊業界的發展空間,亦能讓居民及旅客獲得更多優質的醫療服務選擇。
有傳媒問及增設「日間醫院」會否影響診所生存?衛生局局長羅奕龍表示,大健康產業的發展有一個思維,「應該將個餅做大」。通過增設「日間醫院」,希望吸引更多人投資醫療行業,並可讓專科醫生在「日間醫院」提供服務,其實是有助醫療人員的發展。「日間醫院」主要負責原來由醫院提供的部分專科手術及服務,因此相信不會對診所造成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