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今早探討青年網絡素養。教青局中學教育處處長梁怡安稱,局方下學年將推出參考指引,讓學校和家長有共識,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有管理辦法,明確哪些時間和場合學生能否使用手機和電子設備,重要原則包括學生在上課與小息期間限制使用有關設備,有老師指導的特定教育活動及特殊情況除外,教青局亦將有支援措施,支持學校購買手機集中管理設備。
教青局課程發展及評核處處長鄭錫杰表示,當局已透過學校運作指南,向學校提供資訊科技及網絡使用相關指引,讓學校在教學過程中參照,令學生適當應用網絡時間圍繞每天平均1小時,使用電子產品20分鐘後亦應休息。國際測試數據亦顯示,學生在適當時間內使用資訊產品,有助提升數學及創造性思維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