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籲檢視法律與普法宣傳

應對數字時代消費糾紛
18/0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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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數字時代消費糾紛
應對數字時代消費糾紛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旨在提高全球消費者對自身權益的認識與保護。消費者委員會委員、婦聯常務理事區小平認為,隨著科技進步和消費方式的多元化轉變,新的消費形態如直播帶貨、短視頻促銷等不斷湧現,這些新模式亦伴隨著新的消費糾紛和風險。她建議當局未來可持續關注新型消費糾紛,適時對現行法出作出檢視,確保覆蓋各種新型消費爭議糾紛,以居民和旅客的消費權益保障。隨著科技進步和消費方式的多元化轉變,新的消費形態如直播帶貨、短視頻促銷等不斷湧現,這些新模式亦伴隨著新的消費糾紛和風險。 (資料圖片)區小平建議當局持續關注新型消費糾紛,適時對現行法出作出檢視,以居民和旅客的消費權益保障。(婦聯官網圖片)

區小平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生效以後,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為消費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消委會已與全國四十八個省市,以及葡萄牙、巴西、東帝汶、莫桑比克、新加坡與韓國消保單位簽署合作協議,積極推動跨域消費維權合作,加強消費者跨域消費的信心與保障,工作值得肯定。

內地直播帶貨法規值得參考

但區小平亦談及,隨著消費模式的轉移,許多消費行為已從線下轉移到線上,尤其是直播帶貨、短視頻促銷和社交電商等方式的興起,隨之而來伴著諸多消費糾紛。她參考內地直播營銷市場的情況,曾出有「爆款」變「劣品」、「偽流水線直播」等虛假營銷現象,貨不對板、售後不力等問題。為了整頓亂象,去年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直播帶貨必須清楚標明「誰在帶貨」、「帶誰的貨」,以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這值得澳門未來參考。

冀加強對新興消費模式監管

儘管本澳的直播營銷市場仍在起步階段,她認為當局應未雨綢繆,借鑒內地的經驗持續關注新型消費糾紛,適時檢視法律的覆蓋範圍,並加強對新興消費模式的監管,以確保消費者權益保障能與時俱進,更好地適應數字經濟時代的需求。此外,消費轉移至線上進行也容易被不法份子利用,例如近年網購演唱會門票的騙案時有發生,這類事件消費者權益與澳門旅遊形象都造成影響。她期望當局密切監察市場動態,並持續通過加強區域消保與警務合作,提高執法和普法宣傳的覆蓋面,防止不法之徒趁機行騙,減少消費者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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